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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九章 且看此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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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在这个一流宗门当中,遍地是宝,据说天云宗初建时,还挖出几个洪荒时代的宝库。

  不过,传到他们这一代,基本都被挥霍干净了。

  一些不起眼的东西,乱丢乱放,谁捡到就归谁。

  收服战车很容易,毕竟是无主之物。

  但是想要开车上路,就有点难度了,经过陆尘飞仔细打量,要么就是找一只灵兽拉车,要么就是拿灵石作为驱动引擎。

  前者靠物力,后者靠财力。

  以陆尘飞的家底,只能选择前者。

  很快。

  抵达疾风狼领土。

  狼王很开心,笑的像个孩子,并且还亲自出面迎接,说什么都要还把大女儿介绍给陆尘飞。

  “我们疾风狼一脉,开智较早,修为达到炼气时就可以口吐人言,等到了神通境,可以化身为人,与修为强横的人族结合,可以衍生出传说中狼人。”

  狼王开口,声线细长,给人沙哑而又沉重的感觉。

  “狼人!?”

  陆尘飞惊讶不已。

  因为他知道,那是战斗力超强的物种,在青州境内十分罕见。

  拥有人类思维智慧的同时,还拥有强悍的体魄。

  但是,让他去骑母狼,必须有莫大的毅力才行啊!

  不是饥不择食,绝对不可能下手,先前也不知是那个倒霉蛋,竟然被狼王的小女儿给看上了。

  “大佬误会了,我只是想找一只灵兽拉车。”陆尘飞连忙摆手拒绝。

  “先别急着拒绝,且看此图!”

  狼王话音落下,能有十多米高的巨大身躯,迅速移动,带起一片罡风。

  近乎眨眼间,又回到陆尘飞面前,爪子中握着一副,不知是从什么时代流传下来的画卷。

  古朴的画卷缓缓打开,映入眼帘的,是一位狼耳娘!

  我操!

  陆尘飞一下子就不淡定了,整个人都尼玛傻了。

  只见,画卷中的狼耳娘,身材凹凸有致,胸前轮廓饱满,弧度惊人,手持一柄宽刃剑,狼尾翘起,给人一种英姿飒爽之感。

  “这…这就是,疾风狼化为人形的模样?”

  陆尘飞惊了,目瞪口呆许久。

  他实在是不敢相信,异族化身为人族美女之后,竟然比人类女子更加漂亮。

  尤其是眉宇间透露出来的野性,让人忍不住有种,想要征服的念头。

  “此画为证,还能有假不成!?”

  狼王撇嘴,而后又嘀咕道:“本王见你很不情愿,也不好强行促成这桩姻缘,太遗憾了……要与本王的掌上明珠无缘喽。”

  “等等!”

  陆尘飞抬手阻拦,连忙开口,道:“未曾谋面,怎知是否投缘?好歹先见一面再说吧?”

  “真是胡闹!未出阁的姑娘,岂是说见就见的?”

  狼王眸光竖起,俯下身,严肃道:“况且,本族当中还有一个规矩,只有许配出去的母狼,才能亮相人前。”

  闻声后,陆尘飞突然犹豫了起来。

  那种野性的美,不是人族姑娘具备的。

  若是和青玲放在一起,一个性感妖娆,一个野性难驯,可谓是各有千秋,绝世风华。

  想到此处,腰间隐隐作痛。

  不过这都没关系,只要修为上去了,身体也会变得更加强壮。

  看到陆尘飞犹豫不决,狼王突然叹息道:“哎!真是可惜了,本王连嫁妆都准备好了……”

  话音刚落,从指缝里掉出一大堆灵石。

  狼王整体身高十多米,粗壮的前肢,三五个成年汉子加一起,才能勉强抱住。

  可想而知,指缝里随便掉出来一丢丢,都能给陆尘飞砸个半死了。

  “嚯……”

  陆尘飞惊讶,看到巨额财富摆在面前,说不心动那是假的。

  都是俗人,有钱不赚,王八蛋啊!

  况且,到神通境界之后,化身人族还那么美……

  这笔买卖血赚不亏!

  “大佬,其实钱不钱都无所谓,我这次前来,是诚心想找一只灵兽伴我出生入死,共闯秘境。”

  陆尘飞满脸诚意,随后就跟在狼王脚后,进入疾风狼的领地范围。

  不多时过去。

  也像众多灵兽议论一样,陆尘飞骑着母狼满山乱跑。

  最刺眼的,还是后面拉着一辆灵车。

  “嗷嗷嗷……慢点,受不了啊!闪到腰了……”

  一路上,陆尘飞疯狂大喊。

  狼族本就生性好动,性子极野,体力与耐力超常,并且茹毛饮血,杀性特别重。

  目送陆尘飞离去,狼王笑了,笑的十分欣慰。

  就在这时,一个小狼崽子走到附近,仰着头,说道:“族长大人,咱们祖传的这幅画,可把天云宗给骗苦了……”

  “忒!这怎么能叫骗?没看搭进去不少灵石吗?收了本王的钱,就算他想反悔都没有门路了。”

  狼王话音落下,重新回到领地内。

  在没有化身为人之前,灵兽的声线,与人类有着巨大差别,根本分不清雌雄。

  一望无际的荒野中,狼叫声与陆尘飞的大喊声,穿尘而过。

  众多灵兽看到后,皆唏嘘不已。

  “真是可怜人,又被狼王给忽悠傻了……”

  “渍渍渍,这算啥?刚才有个年轻人,都被母猪玩休克了,一个劲口吐白沫。”

  “呦吼!我刚得到消息,说是有一人一虎,七进七出,摇摆不定,如此新鲜事,一起过去看看?!”

  “……”

  常年生活在灵兽山,可能是闲得慌,稍微有点事,就能将好奇心拉满。

  ……

  与此同时,某个山脚下,历青一动不动,浑身泥泞不堪。

  在他身边,还有一只獠牙锋利,身躯雄壮的野猪。

  猪嘛……

  都喜欢在沼泽地,或是臭水沟里打滚。

  因此,一人一猪,在这里滚了一个多时辰,可给历青折腾个半死。

  “我的天啊!我真的不想活了……要是收你当坐骑,干脆让我死了算了。”历青一脸苦逼相。

  “公子说笑了,本猪妖皮厚奈捶,典型的肉盾,危机时刻,还能帮你抵挡致命攻势。”

  猪妖开口,满嘴锋利的獠牙,这是一只神通境界的灵兽,战力十分恐怖。

  找灵兽,就是弥补自身不足。

  历青一开始就是抱着这个想法,在山脉中不断搜寻,找来找去,经过多方位打听,就进入了野猪的领地范围内。

  这只成年母猪妖,就是猪王的女儿!

  这只猪妖给人的第一眼印象,就是威风凛凛,霸气侧漏。

  可是,当他点头同意后,猪妖随着他离开领地,本性一下子就暴露出来了。

  不仅带着历青在泥潭里翻滚,还把他按在臭水沟里摩擦。

  种族不同,习性爱好自然也有差距。

  猪妖认为,这是亲密之举!

  因为在族群里,只有繁衍后代时,才会找个泥潭一起打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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